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决策部署,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调整全省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政策的核心目的,就是要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建设用地行为,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此举不仅强化了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治项目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
全省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调整政策重点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征收标准的明确化。新标准充分考虑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实行了区域化、差别化管理,进一步细化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设用地的开垦征收标。甘南州纳入全省中南区域范畴,耕地开垦费统一执行每平方米20.5元标准,高于东西区域(16.5元/平方米),体现了对甘南州耕地保护的从严要求。特殊用地标准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甘南州最高标准2倍执行(即41元/平方米),强化了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二是征收程序的规范化。文件强调了“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遵循“占多少、垦多少”。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无法自行开垦或开垦不达标的,必须缴纳耕地开垦费,这一规定将资金监管与行政审批精密挂钩,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占地行为。在具体实操中,实行“谁批准、谁收缴”,州级批准农用地转用的,由州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三是资金使用的严格监管。明确开垦费必须专款专用,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款用于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严禁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票据统一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类票据,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督。州财政将确保资金支出合法、合理、公平和严格财务审计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此项政策,甘南州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四项具体措施,确保全省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政策调整得到快速落实。一是组织政策解读。原原本本传达《通知》精神,确保全州发改系统人员准把握政策边界和操作流程,杜绝因理解偏差导致的执行走样。同时利用工作调研、督查,进村入户等方式,面向用地企业、项目单位、乡镇及村组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收费标准调整、新旧政策衔接、资金使用等核心内容,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配合度。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在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节,将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耕地占用情况及开垦费缴纳承诺。对于未落实开垦费来源或不符合占补平衡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切实履行发改部门的监管职责。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甘南州发改委将积极与州自然资源局、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协作,精准掌握征收范围、标准、流程及监管要求,共享数据信息,严肃查处违规征收、挪用资金等行为,共同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把开垦费征收使用建立常态化融入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耕地开垦费完整准确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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