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正文
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 来源:

王力、刘振恒代表:

你们在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草原修复的建议》(第029号)转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合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现结合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批复的《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已于2020年全部实施完毕,经我委向省发改委衔接汇报,省上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所有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统一实施,不再单独编制《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规划》。《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已于2021年6月18日由州委州政府于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编制结合甘南实际和资源禀赋,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黄河流域座谈会讲话以及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甘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相关领域规划。州级规划项目中已将玛曲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玛曲县草原鼠害综合治理、玛曲县湿地保护与修复、玛曲县黄河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等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纳入州级规划项目库,并积极向上争取年度项目投资。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财政奖补资金已安排玛曲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环境恢复治理工程3000万元,玛曲县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7000万元,项目已启动实施。2021年甘肃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下达若尔盖草原湿地-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玛曲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630万。玛曲县2021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投资计划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已安排第三方现场评估了该项目,目前投资计划已下达至省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万元,省上将于10月中旬下达投资计划。同时,我委在2022年建议计划中上报了玛曲县2021年沙化草原治理项目、玛曲县黄河流域(重点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玛曲县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区2021年退化草原保护与修复项目,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620万元。

为有针对性治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区生态恶化问题,彻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强水源涵养补给能力,增强生态产品供给,我州编制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得到了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的批复。方案总投资50.53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方案项目涵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林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价系统等七大重点建设内容25个子项目。今年6月22日,省财政厅以《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甘财资环〔2021〕44号),中央财政下达我州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三批)4亿元,地方配套2.48亿元,共6.48亿元用于甘南州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2-2023年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玛曲县列入2021年方案的主要项目有玛曲县沙化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玛曲县退化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玛曲县湿地保护与修复、玛曲县无主矿山生态修复、玛曲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环境恢复治理等9个项目,预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740万元,目前正在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年内能开工建设。

今后,我委将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加强与玛曲县沟通衔接,加快开展重大生态保护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争取工作,加大玛曲县生态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改善和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水源涵养补给能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感谢你们对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二次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