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9 作者: 来源: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甘南办字〔2020〕73号)精神,结合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事项,现予以公示。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会同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3.负责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4.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杜绝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准入。

5.负责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使用。

6.负责组织拟定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7.负责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8.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

9.负责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指导各县(市)落实绿色发展价格政策,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

10.负责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11.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文件的相关政策和职责。

1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积极争取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3.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14.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推广利用节能节水设备。

15.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16.负责推进天然气供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按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负责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气源保障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上一条:关于召开合作市城镇供排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下一条: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