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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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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6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2720号)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现就2017年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领导

农产品成本调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重视机构队伍建设、注重人员更替培养,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做好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预测调查、专项调查、生猪直报调查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的优化工作。根据各级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及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制度要求,通过实地调研,认真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调查样本,突出解决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代表性不强的问题。

做好调查数据的登记、录入和审核工作。加强对调查户的管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调查户记账水平;做好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坚决杜绝编报数据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数据质量;各市(州)成本调查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上报数据的审核,继续搞好数据交叉互审工作,承担交叉互审工作的市(州)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核,达到相互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牵头互审工作的市(州)成本调查机构,在审核工作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将审核情况上报我委。

三、强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果的应用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果的应用工作,以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政策提供重要支撑为出发点,结合实际、把握重点、深入调研,认真撰写调查分析材料,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倾向性信息,体现信息的真实、效率和权威性。今年,仍要求各地至少完成一篇专题调研材料,于9月底上报我委。

四、严格落实考核评比工作

今年,我委将继续按照《甘肃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规定,对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各市(州)也要根据各自情况积极推进考核评比工作。

五、着力提高全省成本调查队伍业务素质

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今后要将农产品专项、直报、常规调查集中审核汇总工作,业务培训制度化。今年,我委将继续采取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集中审核的形式,对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成本调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附件:2017年甘肃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安排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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