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致力于打造干净整洁、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乡村,绘就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目标为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美丽乡村格局。一是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二是实施整县推进行动,2027年前分类选取100个左右重点县,实现全域覆盖。三是强化乡村空间设计与风貌引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活化利用。四是制定特色指标体系,国家设立基本指标体系,各地可细化升级。
(二)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推进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模式,加强监管,2027年、2035年治理(管控)率分别达60%、85%。二是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完善收运处置设施,偏远村镇可建小型焚烧设施。三是消除农村黑臭及劣V类水体,动态排查,控源截污,202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四是治理畜禽养殖臭气,开展试点,排查整治扰民问题。五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六是保护乡村自然生态,落实红线制度,保护各类生态资源。
(三)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保护农用地土壤,分阶段推进污染溯源与整治,加强分类管理。二是引导生态健康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监管排污口,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三是科学处置农膜,打击违法行为,推广使用环保地膜,建立科学处置体系。四是加强综合利用秸秆和有效管控,拓宽利用途径,完善收储运体系,禁烧秸秆,202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五是加强重点区域系统治理,识别治理污染区域,开展项目与评估。
(四)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一是推进厕所革命,选择适宜技术模式,衔接污水治理,完善管护机制。二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治理散煤等,推进清洁取暖,推广绿色用能。三是实施绿化美化乡村,增加绿量,开展“四旁”绿化,整治村庄空间。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部门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与目标。二是强化成效评估,建立监测评价制度,开展抽样评估与督察。三是加强村民参与,充分听取意见,公开进展,鼓励公众参与。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安排资金,完善激励政策,保障用地,探索付费制度,引导金融支持。五是推动智慧支撑,开展研究,推进精准智慧监管。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