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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23 作者: 来源:

2026年7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零基预算改革进入2.0阶段。为便于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这次改革的框架体系、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作一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财政部把这项改革任务作为推进地方财政科学管理的有力抓手,并安排我省试点先行。2024年,省政府印发《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省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不断提高。但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支出政策易进难退、部分资金管理分散、资金分配缺乏合力等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提高财政投入质效,进一步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结合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坚持从支出端发力,突出政策导向、加强项目管理、打破行业界限,强化资金统筹,健全科学体系、规范资金分配,完善管理链条、夯实要素保障,着力构建应省则省、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管理模式。

二、主要特点

相比2024年的改革方案,这次的《实施方案》主要有5个方面创新举措:

一是推动支出结构更加合理。把支出政策评估清理作为关键,健全应退尽退、应评尽评、应压尽压的工作机制,依据支出政策同步优化调整支出项目,从源头优化支出结构。同时,加快推进部门项目库建设,加强常态储备,夯实项目支撑,切实做到“先谋事、再排钱”。

二是推动资金统筹更加有力。紧扣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两创”深度融合为切入点,拓展领域、扩大范围,下大力气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集“零钱”为“整钱”,推动资源配置更加科学、资金投向更加聚焦。

三是推动决策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界定“谋事”和“定钱”的职责,重构资金分配逻辑,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紧盯重点领域资金统筹,建立专班运行机制,推动跨部门、开放式项目评选,更加突出党委政府在资金分配使用方面的决策权,形成一块资金兼顾上下游、辐射多领域的联动效应。

四是推动财力分布更加均衡。围绕当前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运行面临的新形势新状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主动探索推进均衡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破基数”改革,优化资金分配办法,均衡区域间财力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五是推动管理链条更加健全。进一步突出绩效导向、强化财会监督作用,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深度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关口前移、多维评判、量化赋分,对部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精准画像,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支撑零基预算改革落地见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24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加强支出政策管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支出政策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门行业发展以及中期财政规划相适应,强化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政策统筹,提高政策的协同性。财政资金主要投向基本公共服务和市场失灵的领域,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领域的投入政策及时调整退出。严格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评估不通过的事项,一律不安排预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政策制度库”,所有支出政策入库管理,建立及时评估、动态调整、能进能退的制度机制。

第二部分,推动项目整合重构。各级各部门聚焦重点任务,梳理、重构项目资金,对政策已到期和低效无效的项目及时清退,对交叉重复、方向类同的项目归并整合,原则上一类政策对应一个项目并由一个部门牵头管理。建立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分类施策、应保尽保、该省则省。完善部门项目库管理机制,产业发展、重点建设类项目采取跨部门、开放式项目筛选储备模式,由牵头部门会同财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谋划、联评联审。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和审核的基本依据。

第三部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建立国有企业收益上交比例动态调整机制。打破部门预算管理界限,打通资金统筹渠道,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重点任务,采取“牵头+配合”方式,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谋划储备项目,发挥资金聚合效应。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部门支出预算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配方式,推进“钱随人走”改革,进一步优化财力配置。加强资产资源统筹,持续推进“财政+国资”“财政+金融”模式,强化政策工具高效协同。

第四部分,优化资金分配。省级成立分领域跨部门资金统筹工作专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拓展预算联审模式,省级每年选取部分部门,结合预算执行和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等,对部门预算申报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压减不合理支出。规范资金“二次”分配,预算执行中需再次细化分配的专项,要结合资金使用范围,优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及全省重点任务落实。

第五部分,健全绩效管理链条。对部门新增重大项目一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统筹推进预算评审与事前绩效评估融合一体开展,不断拓展预算评审深度。严格落实“无绩效、不预算”硬性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评级。加强监测分析,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偏纠错;对偏离目标较大的,区分不同情形分类处置、限期整改。构建全流程常态化闭环管理体系,明确每个环节的评判内容、标准、分值,结合实际量化打分、综合评判,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第六部分,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财政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压实部门依责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主体责任,推动财会监督纵向贯通至资金支出末端、横向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财会监督由事后纠偏向事前防范、事中预警管控转变。坚持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对重点资金进行实时、全程、精准监督。将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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