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正文
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 来源:

C

洛桑西热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玛曲纳入国家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玛曲县在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等地储备光伏建设用地49.1万亩,可建设光伏电站装机约1200万千瓦。根据玛曲光照资源、土地储备情况,经州新能源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玛曲县光伏发展列入《甘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在2021年已实施玛曲县5万千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并网发电,产生效益。

2023年年初我委已与电规总院、水规总院等设计院对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规划进行了咨询对接,听取了水规总院初步方案汇报,即将委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玛曲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经由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并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将该项目调入“十四五”实施的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将新能源基地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早日建成。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