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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西热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玛曲纳入国家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玛曲县在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等地储备光伏建设用地49.1万亩,可建设光伏电站装机约1200万千瓦。根据玛曲光照资源、土地储备情况,经州新能源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玛曲县光伏发展列入《甘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在2021年已实施玛曲县5万千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并网发电,产生效益。
2023年年初我委已与电规总院、水规总院等设计院对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规划进行了咨询对接,听取了水规总院初步方案汇报,即将委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玛曲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经由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并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将该项目调入“十四五”实施的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将新能源基地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早日建成。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