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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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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9 作者: 来源:

A

岗哇仓.扎西加措、王宏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州发改委高度重视玛曲县生态建设。玛曲县被列为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截止目前实施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2万亩,退化林修复0.6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草原围栏12.5万米,人工种草0.4万亩,退化草地改良1.8万亩,毒害草治理4万亩。经我委会同林草部门积极争取,人工乔木林由原来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人工灌木林由原来每亩240元,提高到350元;退化林每亩500元,提高到600元;围栏由原来每亩25元,提高到每米18元。人工种草每亩200元,提高到每亩300元;草原改良每亩60元,提高到每亩90元。十四五期间将积极争取17000万元用于玛曲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关于您提出的水资源征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令),水资源费征收权限及标准具有严格的规定,征收权限和标准由国家和省上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目前还在试点。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在沿黄九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为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推动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与四川省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两省政府正式签订了《黄河流域(四川-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生态项目争取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使甘南的山更绿,水更清。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改委农村经济和地区振兴科

联系电话:0941-821263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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