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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藏仓·华旦久美智华坚措、三木旦2位代表: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玛曲发展光伏能源建设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中已实施玛曲县200MW(一期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产生效益。今年,我委联合各有关部门在玛曲县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等地储备光伏建设用地49.1万亩,可建设光伏电站装机约1200万千瓦,为后续光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州供电公司争取将玛曲330KV汇集站以及送出线路纳入甘肃省电网规划,尽快开工建设,保障光伏电力送出。同时,我委正在开展甘南州新能源基地及送出工程前期的研究,将玛曲县列为新能源基地建设的重点区域。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