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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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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9 作者: 来源:

A

杨海强代表:

你们在州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光伏发电“牧光互补”新能源建设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已由大会秘书处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夏河县在阿木去乎、桑科、甘加、科才、博拉等地储备新能源建设用地30.69万亩,可建设光伏电站装机约1000万千瓦。实施夏河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2万千瓦,占全州30万千瓦的40%,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12月底建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夏河县“牧光互补”新能源建设项目。一是督促有关企业加快建设夏河330KV汇集站以及送出线路,保障新能源电力送出;二是在“十四五”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结合夏河县优势条件,给予指标支持;三是我委正在开展甘南州新能源基地及送出工程前期的研究,将夏河县列为新能源基地建设的重点区域。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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