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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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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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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海强代表:

您在州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青藏高原绿色先行示范区的建议》(第43号)转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合我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现结合我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州级层面制定完成甘南州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规划的建议。2017年,州政府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编制完成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年,为把甘南州打造成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建成涉藏地区绿色现代化“跳板”和青藏高原绿色增长极及乡村振兴典范,州委、州政府安排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对《规划》进行修编。我委高度重视,继续邀请中科院地理所对《规划》进行了修编,2021年9月13日,《规划》经州政府117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2021年11月,《规划》在北京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已完成定稿。该规划是指导甘南州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州十三次党代会科学谋划了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努力打造“五无甘南”,着力创建“十有家园”,加快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奋斗目标。甘南绿色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和任务是:创新驱动,加快生态资产向绿色资本转化,形成绿色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支撑;绿色引领,构建高原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培育绿色现代化的新型动力;标准先行,建立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指引绿色现代化科学决策;生态立州,保护江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构筑绿色现代化的生态屏障;稳定第一,建设民族团结科学绿色示范区,营造绿色现代化的和谐环境;以人为本,建设生态城镇和绿色基础设施,创建绿色现代化的人居环境。通过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将探索一条青藏高原农牧业传统经济向现代绿色经济跨越、农牧业社会向现代生态文明社会跨越发展的绿色现代化路子,形成在青藏高原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现代化模式,实现青藏高原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方面发挥战略性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关于全面启动甘肃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期规划的建议。2021年我州正式启动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50.0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亿元,地方自筹24.5亿元,5.55亿元,项目涉及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价系统建设等七大重点建设内容,25个子项目,200多个

具体工程,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2021年-2023年),该项目实施完毕后,能有效缓解我州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2022年甘南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推进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尽快摸清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底数,分清轻重缓急,确定2023年急需解决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同时,要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需要出发,谋划一批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大生态项目,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库,逐年争取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专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专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中央财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确保我州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在项目实施完毕后有可接续的重点支持项目,实施成效能够长期得到巩固提升,不断增强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功能,为构建黄河上游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启动甘肃甘南“两江一水”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2013年8月正式启动,规划涉及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迭部县、舟曲县3县,规划任务到2020年已全部结束。为切实解决我州白龙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问题,提高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我州启动了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十四五”期间每年从涉藏资金中拿出5000万元,专门用于白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另外白龙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白龙江引水工程可研报告日前通过水利部审查,水利部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白龙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待国家发改委批复后正式实施,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缓解甘肃东部地区及陕西省延安西北部地区的资源性、水质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还能彻底改变白龙江上游迭部、舟曲、碌曲三县的生态、经济格局,对我州社会、经济、民生等方面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今后,我委将认真学习、研究、对接相关政策及规划,充实完善规划项目库,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衔接协调,会同夏河县积极开展重大生态保护项目前期及项目争取工作,推动夏河县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促进夏河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夏河贡献。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