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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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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2-10-18 作者: 来源:

一、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于近期反馈的《甘肃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甘南州分报告》中,由我院牵头的指标(办理破产)存在得分较低的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决定由分管副院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季调度年评价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关于州内诉讼大厅内未设置破产信息查询窗口,破产信息查询范围有限的问题。

全州两级法院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着手整改,我院立案大厅及各县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目前均已设立单独的破产信息查询窗口,供当事人专事专办。并根据实际需要拓展破产案件信息查询范围,细化、充实各类案件信息,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的查询需求。

二是关于企业在法院办理破产的具体流程的问题。

针对企业在法院办理破产的具体流程,我院组织有关干警认真学习《公司法》、《破产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布了破产案件办理流程:

1、法定破产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3、公司指定破产管理人;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管理企业;5、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企业资产;6、公司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7、召开债权人会议;8、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9、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三是关于立案材料线上提交后,线下必须再提交一遍备案的问题。

目前法院系统统一实行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并行管理的制度。当事人在线上提交的证据直接由系统归入电子卷宗,线下提交的材料归入纸质卷宗管理。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及时为立案庭配备彩色网络打复印一体机,免费为当事人将电子证据打印并提交,目前已正常投入使用。

四是关于缺少基于电脑系统的案件繁简分流的问题。

目前全州两级法院统一使用布署在省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暂时未分配我院修改系统的权限。同时,由于开发新软件成本太高,并且开发后的软件数据接口能否接入现用的办案系统亦是未知。鉴于此,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已将《报告》内容反馈至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法院网络信息处,以期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州法院积极落实繁简分流改革要求,做到了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2022年7月4日,我院牵头召开了全州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深入学习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高院和州委州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全州法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统筹部署和动员安排,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要求,力求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深入开展窗口服务整治。一是推进文明窗口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立案诉讼引导员,加强诉讼引导与辅导,立案专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文明服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立案登记率达95%;当场无法判断的,法律规定期限内予以立案;严格落实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制度,避免涉诉企业和当事人来回奔波。持续畅通不立案问题投诉渠道,对当事人反映不立案问题逐一核查督办,以零容忍、无禁区状态严惩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等问题。依托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持续对年底不立案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州法院1——6月份共立民商事案件3645件,审结2783件,结案率76%。三是依托中小微企业绿色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对涉诉企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等进行辅导和指引,同时进一步加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力度,持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诉讼咨询等服务。四是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相关规定,规范网上立案线上提交后需再次线下提交材料范围,通过印证工作指引、媒体宣传等方式,对网上立案提交材料格式、清晰度、事项等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法律规定“在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的情形,加强释法明理工作,同时与信息技术部分沟通,力争实现网上立案信息向办案平台的精准推送。

3、加强对在线多元解纷的深度运用。一是依托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对全州两级法院在线多元解纷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提升在线多元解纷实效。二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和多元解纷宣传推广,使当事人从内心接受在线诉前调解这一解纷方式,提高法院公信力。前半年诉前调解案1524件,涉案标的2897.63万元。三是提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率,充分运用在线平台实现解纷方式“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型升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前半年,线上调解平台调处案件930件。四是持续推进“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和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邀请更多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员、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同时进一步协调保障调解员待遇,提升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4着力提升案件质效。一是围绕全省法院审判运行态势通报,紧盯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目标,及时指导审判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审判流程监管和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及时提醒、催办、督办临近审限案件,加大对延长、中止、扣除审限等案件的管理,完善质效考评机制,着力强化法官审限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法定审限内结案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新型司法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委会把关职能,运用员额法官惩戒机制,着力破解管理监督不到位难题;加快完善类案指引、裁判指引、指导性案列机制,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支持激励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5、紧盯核心评价指标。

在办理破产方面:一是统筹民商事审判团队、执行局等审判资源,尽快组建破产案件审判团队,配备专业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确保破产案件有专门的团队和人员办理。全州法院前半年尚未受理破产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的有2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准确界定破产程序中政府和法院的各自职能,健全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强破产相关信息查询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实现主要节点职能监管,努力压缩审理期限,降低破产案件审理用时。四是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评估企业资产和破产重整的可能性,积极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有运营价值的困境企业进行重整,提高破产重整的成功率和债权人的回收率。五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对破产制度的宣传,及时发布涉企典型案例。

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一是强化涉企纠纷“绿色窗口”实质化运行程度,提升窗口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引导涉纠纷中小投资者选择合理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完善涉诉中小微企业案件诉讼费减、缓、免适用范围及申请流程,前半年对有关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7万余元。三是加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广宣传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对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知晓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提升“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质效,为中小企业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同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涉诉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指导与援助。五是健全委托调解、特约调解等对接模式,进一步明确委托调解、特约调解工作的范围及调解时效,对调解时限内调解不成且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及时自动转入立案及诉讼程序,严格考核、督查力度,畅通久调不决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委托调解、特约调解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委托调解、特约调解的评估。六是加强与仲裁、公正、行政裁决等部门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结合审判和我州实际,找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与契合面,让民营企业家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便捷,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法院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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