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甘南州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
自2023年6月1日起,全州政府投资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信用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惩戒。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取消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确需收取招标保证金的,鼓励招标人对符合信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或差异化收取保证金。
上一条:《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总结(2022年度)》 下一条:关于舟曲县拉尕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