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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持续优化电力接入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8-08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77号)精神,为确保我州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有效实施,结合我州“获得电力”水平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是办理环节再精简。高压用户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环节,低压用户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3个环节。二是办理时长再压缩。实现大中型、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2019年分别不超过70天和18天,2020年分别不超过60天和15天。三是投资界面再延伸。高压客户产权分界点处安装的设备材料由供电企业承担;低压非居民客户投资至客户红线,客户红线前的配电设施、计量装置由供电企业承担。四是接入容量标准再提高。对大中型企业客户,采取公用线路供电方式:对小微企业客户,原则上城市地区160千瓦(千伏安)、农村地区100千瓦(千伏安)及以下客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

二、主要任务。一是畅通受理渠道。全天候接收用户办电申请低压用户可全程线上办理,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二是精筒申请资料。低压用户申请材料精筒至3项;高压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5项。三是简化供电方案审批程序。供电方案答复时限:低压2个工作日、高压5个工作日。四是办理规划许可。州自然资源局做好其他沿线设施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许可。五是受理施工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同步办理审批手续。六是办理绿化许可。绿化部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占用绿地行政许可,绿化迁移采取“先搬迁、再缴费”模式,养护单位先行实施绿化搬迁,项目单位4个工作日内缴费。七是办理道路挖掘(占用)审批。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取得《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对于紧急抢修项目,先报告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48小时内补办开挖手续。八是办理涉路施工许可。路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组织现场勘验并作出许可决定。项目单位与路政管理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签订路政管理合同、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后可开始施工。九是统筹市政综合管廊建设。规划部门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供电力客户租用或购买:在规划、项目核准、土地等方面对供电企业给予支持,加快公用变电站落地建设。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协作配合。政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书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进行,有效压缩各部门行政审批办理时间。二是完善配套政策。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细化审批管理流程,更新办事指南。加大对各县市对口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供电企业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强化内部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公开和宣传解读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综合运用用户手册、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媒体专访政策问答等方式回应用户,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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