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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8-08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

《工作方案》共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二至四部分为三个主攻方向,第五部分为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

1、关于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与中央《指导意见》有关表述一致。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2、关于三大主攻方向。一是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包含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对口帮扶、推进远程医疗等3个方面内容。二是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包含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等3个方面内容。三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3、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

4、关于保障措施。在明确职责分工方面,明确中央、地方、各部门的职责。在制订实施方案方面,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在加大投入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贫困县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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