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南州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保障救助标准启动条件要求,9月份我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1% ,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4.6%,决定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实施发放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指导民政、人社局、退役军人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认真梳理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和对象,及时向州级对口部门汇总上报,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另外,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按照不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的原则,统一设定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20元、城镇每人每月30元,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统一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