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物价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物价管理 >> 正文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规范交通运输有关收费政策
发布日期:2018-07-2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充分发挥公路运输的社会效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8〕428号),取消和规范了部分交通运输收费项目。一是取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起征额收费。凡在收费公路行驶的车辆一律按车型、按实际行驶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二是取消公路运输中超限车辆卸载及补偿收费。在我省公路货物运输中,对违反超限运输管理的车辆,不再收取卸载费和补偿费。三是经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按车型计收车辆通行费。车辆装载物品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上一条:甘南州舟曲县受灾期间市场价格情况
下一条:甘南州发改委价检局对关注民生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