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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发改委价检局对关注民生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2018-07-1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为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生活负担,州发改委价检局上半年对关注民生的供水、供暖、供气、电信领域、农业生产资料、烟酒市场、煤炭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

一、根据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城市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甘发改价检【2017】992号)文件精神,对合作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 城市供水价格检查

经查,合作市城市供水由合作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合作城区现有居民用水18046户,其中安装有水表的15070户,无表户大部分为平房用水及部分楼房用水,共计2976户。合作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为1.45元/m³(0-8 m³/户˙月),第二阶梯为2.18元/m³(8-10 m³/户˙月),第三阶梯为4.35元/m³(10 m³/户˙月以上);非居民用水3.30元/m³;特种行业用水10元/m³。

在用水的基本水价外征收0.30元/ m³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10元/ m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40元/ m³。

该公司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除在收费大厅公示收费标准外还将市物价批复的收费文件发放给用户,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高了供水收费的透明度。不存在变相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二)供气价格检查

经查,两家供气公司在天然气销售过程中都能严格执行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合发改字【2017】417号文件。商业用户用气价格3.17元/立方米;锅炉采暖用户用气价格2.18元/立方米;城区居民合发改字【2015】729号文件,用户用气价格2.00元/立方米。天然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行为,没有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没有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收费行为,没有乱收费行为。

(三) 供暖价格检查

我市供暖主要是集中供暖。全城区供热面积为190万平方米,采暖用户1.5万户。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执行标准为住宅用户每月每平米4.20元,对持有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低保家庭证明并享受低保生活费的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3.50元的优惠价格收取供热费用;学校、公共卫生医疗单位用户每平方米5.30元;机关单位用户每月每平方米6.90元;宾馆、饭店、招待所、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用户每平方米7.4元。

该公司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采暖费。全面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了采暖收费的透明度,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并严格执行收费减免政策,不存在变相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四)电信领域价格检查

经查,三家电信企业及其营业网点严格履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的价格承诺,均以现场告知、单页告知及短信再次提醒等方式告知消费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均清楚标示并告知消费者。未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交易。不存在降价销售所标识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现象,折扣幅度与实际相符。不存在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现象。

二、开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州农业生产资料货源充足,市场零售价格总体稳定,各经营门店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种子合格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经营委托书等手续,并对销售价格进行全面公示,做到了明码标价。化肥价格略有上涨,农膜、农药价格基本稳定。

三、开展烟酒市场价格专项巡查

根据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烟酒市场价格专项巡查的通知》精神,对合作城区范围内部分烟酒市场进行了价格专项巡查。经查,甘南州辖区内现有3878户烟草经营户。目前我州经营卷烟74种,批发价从2015年上调后再没有变动,对零售户集中配送,并提出建议零售价。酒类市场从2017年10月开始陆续涨价,涨幅较大的是高档酒,涨幅25%左右,一般中低档酒涨幅10%左右,就其涨价原因主要是从源头厂家涨价。截至目前,我州烟酒市场供应充足。没有发现哄抬价格、恶意囤积行为。

四、煤炭市场价格检查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检【2017】906号文件精神,对甘南州煤炭综合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14家个体煤炭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经查,甘南州煤炭综合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14家个体煤炭经营者,均由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货,现销售民用无烟煤和钢煤两种煤,民用无烟煤1150元/吨,比去年同期上涨100元/吨,钢煤1750元/吨,比去年同期上涨100元/吨,就其涨价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由于公路严查超限超载,导致运费涨价,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二是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煤矿关闭,煤炭总量减少;三是国家对煤炭质量要求提高,达标煤减少。截至目前,合作地区煤炭存量为7000吨,货源充足,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州合作地区煤炭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煤炭供给能力总体是充裕的,实现供需总体平衡是有保障的,价格秩序总体良好。没有发现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委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企业、电信企业等关注民生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对超过规定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切实减轻群众的价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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