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21日,国铁集团发展改革部向泽伟 处长一行和甘肃省发改委、省林草局、甘南州政府和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公司、中铁一院共同对西成铁路我州境内郎木寺站、碌曲站、合作市站、夏河站、甘青隧道进口工区、弃渣场、拌和站、梁场以及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线路环保方案等设施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汪尚学陪同调研,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国庆、副主任任平及合作市、夏河县、碌曲县主要领导参加调研。
5月22日在兰州召开了西成铁路环评水保工作推进座谈会, 路地双方就项目环评水保工作特别是弃渣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了重要共识,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黄河生态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甘南州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和水源涵养区,按照最大限度地减少弃渣、尽可能的集中弃渣、最大量利用弃渣的原则,渣场要进一步优化合并;二要设计院主动与夏河、合作、碌曲县进行对接,把地方政府负责的站前广场与车站纳入一体化设计,系统思考车站、站场和站前广场的配套和对接,做到“双赢”。地方政府明年6月前完成站前广场规划、调整土地规划和土地征用,为弃渣利用创造条件,实现“双赢”。
会议就西成铁路甘南州境内弃渣场选址、林地手续办理、畜牧通道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办法。一是弃渣场临时占用Ⅱ级保护林地、草原手续的问题。根据国家林草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5号)令第四条第八款、《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弃土弃渣场选址应优先选择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可利用质量差的林地不占用质量良好的林地,尽量不占用天然林和乔木林地。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8号)要求,尽可能做到少占基本草原。设计院要积极与州县林草部门的对接,尽快确定弃渣方案,并同步完善占用林地、草原恢复方案。二是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则岔隧道进口方向弃渣问题。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则岔隧道进口方向约产生200万方弃渣,目前存在着保护区内就近弃渣难度大,区外弃渣运距过长并存在环境影响大的问题。设计单位要打破地域区划分割,站在项目整体角度完善优化工程措施,抓紧做好弃渣场方案设计及手续办理。三是项目建设涉及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尕海则岔保护区管理局对接,争取在目前开展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中为项目建设预留一定空间。由于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在该保护区内实施建设项目,请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有关问题意见的函》(便保函〔2019〕351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环评、土地等有关手续。关于项目建设弃渣处置问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置,不得破坏保护区内资源或者景观,不得污染环境。四是确定的弃渣场手续办理问题。对于这次踏勘会议明确解决的弃渣场,请设计单位5月底前完成位置落图并尽快完善弃渣场选址手续,6月10日前线路沿线弃渣场选址全部落地并纳入初步设计、环评报告和水保方案。环保专业同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论证,6月底前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并具备上报国铁集团内审条件。五是弃渣场选址稳定后的后续设计及管理问题。一是对于弃渣临时占用的Ⅱ级保护林地,设计单位要据实计列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二是对所有落地弃渣场,环评报告和水保方案一旦批复,数量只减不增,防止后期变更引发的环评与水保二次报部审批问题;三是设计单位要按“一场一图”开展弃渣场专项设计。六是保护区内富水隧道水污染防治问题。则岔隧道、坚希库合隧道口地处洮河扁咽齿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隧道设计出水量2000-10000立方米/24小时。设计单位要对水污染防治进行专项设计,采用新的成熟工艺切实保证黄河上游水涵养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绝对安全;要实现排水的日常检测与在线监测。七是甘加草原及沿线农牧区通道问题。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地政府反映强烈的预留农牧业生产通道问题,按照“宜桥则桥、宜路则路”的原则,统筹好养护通道、行洪通道、动物迁徙通道、放牧转场通道的设置,结合草场到户和畜牧转场实际,抓紧与夏河等县、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现场核实对接,切实解决好当地农牧群众放牧转场及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通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