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农经〔2015〕583号
甘南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 舟曲县白龙江沿川坝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州发改农经〔2013〕706号)和省水利厅《关于报送白龙江甘南州舟曲县沿川坝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甘水规计函〔2014〕3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白龙江是嘉陵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甘肃、四川两省交界的郭尔莽梁北麓,流经我省甘南州迭部县、舟曲县和陇南市宕昌县、武都区、文县,在甘肃境内干流总长381公里。其中,舟曲县沿川坝段位于舟曲县城上游,目前该段河道仅建有少量不连续堤防,由于白龙江主流洪水灾害频发,现有堤防工程不能满足防洪所需。为提高该段河道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保障沿岸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白龙江甘南州舟曲县沿川坝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在白龙江甘南州舟曲县沿川坝段2.04公里河道范围内新建左岸护岸1.4公里,新建右岸堤防0.91公里。
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75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
四、招标方案
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工程效益
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提高该段河道防洪能力,保护沿岸150人和850亩耕地在设计洪水标准下的防洪安全,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接文后,请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开展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初设阶段要认真研究省水利厅审查意见提出的有关问题,分段论述堤防工程地质条件,探明不良地质现象并提出处理措施;优化堤线布置方案,优化护岸、堤防结构型式及断面尺寸设计,复核设计洪水水面线、堤顶高程、冲刷深度、堤身稳定性等技术参数;优化临时工程设计方案,复核工程占地实物指标,细化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方案,积极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准备条件,以促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白龙江甘南州舟曲县沿川坝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