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是州委、州政府立足州情实际,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改善农牧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甘南藏区农牧村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实现农牧村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对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生态文明村涵盖了农牧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是抓好农牧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进程,州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按各县市自然村在全州自然村中所占比例分解了2016年3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市结合实际,认真调查摸底,在2015年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标准,将自然环境好、区位优势好、发展前景好、文化特色好、村风民风好、群众基础好,建成后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自然村列为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
目前8县市上报了300个自然村名单,涉及全州农牧民20257户共91715人,其中合作市8个乡镇(街道办)20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723户共4004人;夏河县14个乡镇35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1628户共8720人;临潭县15个乡镇52个行政村71个自然村6179户共27132人;卓尼县15个乡镇37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3165户共15553人;舟曲县18个乡镇51个行政村51个自然村5496户共21518人;迭部县12个乡镇25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1081户共5086人;碌曲县7个乡镇12个行政村12个自然村1088户共5697人;玛曲县8个乡镇10个行政村24个自然村897户共4005人。
为解决生态文明小康村筹资难的问题,州发改已将2016年3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列入2016年藏区专项建议计划,总投资18亿元,平均每个村投资600万元,并积极向省发改委衔接汇报,争取省上和国家列入2016年投资计划,对我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给予投资支持,为“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15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