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作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抢抓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调度管理,切实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有效改善了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2016年,合作市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来抓,全面实施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任务。续建2015年结转的公租房项目2个,330套,计划2017年9月交付使用。新开工历年结转的廉租房项目美森佳苑廉租房丽安小区436套,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计划2018年8月交付使用。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566户,其中,新建安置房项目1个,126户;连片综合整治项目1个,268户;货币补偿项目2个,172户。截至目前,开工率达87%。
合作市根据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先保障公租房对象、低保户及困难群众,后保障一般家庭,逐步保障”的原则,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制度,严格准入条件,规范申请审核分配程序,逐一入户核查,建立规范档案,三级公示,形成了街道和社区发放,相关部门监管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实行定期核查制度,对已核查且符合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切实把有限的住房保障资源分配到真正需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同时,进一步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将在城市已实现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住房困难人口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广泛摸底调查和逐户核实,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并租赁住房居住的家庭与户籍人口家庭同等对待,按标准逐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16年共发放租赁补贴412户,合计150.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