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转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全省第一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其中,安排我州84个项目,总投资9.59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2亿元,占全省投资的54.7%。
分年度安排情况为:2016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7项,总投资0.92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71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8.6%;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1项,总投资6.26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28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64.4%;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6项,总投资2.42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21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27%。
分县市安排情况为:州级10项,总投资1.12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05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2.8%;合作市15项,总投资1.07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72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8.8%;夏河县6项,总投资1.05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98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2%;临潭县10项,总投资1.86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46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7.8%;卓尼县10项,总投资1.33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12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3.7%;舟曲县12项,总投资1.1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06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2.9%;迭部县1项,总投资600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94万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0.7%;玛曲县9项,总投资0.59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45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5.5%;碌曲县11项,总投资1.42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29亿元,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5.7%。这批资金的落实将对完善我州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城区保障房内外综合服务功能和入住率,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