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规划》围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从强保障、兜底线、扩普惠、强居家社区、重健康支撑、发展银发经济、践行积极老龄观、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强化要素支撑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参保人数达到1872.68万人
《规划》指出,甘肃省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2025年甘肃省老年人口将达到533.3万人。“十三五”时期,甘肃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72.68万人。相比“十二五”时期,全省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843元,增长21.6%;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5112元,增长23%。
同时,各类养老机构达到329家,床位超过3万张,比“十二五”末增长了2倍,覆盖了全省所有县市区和90%以上的中心乡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1万个,覆盖了90%的城市社区和55%的行政村。基本养老服务指标合格率达到98.6%。
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规划》明确,到2025年,甘肃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融合健康、高效利用、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健身休闲、金融支持等服务不断丰富;老年人优待水平持续提高,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
其中,甘肃省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参保人员相关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供养设施
《规划》指出,甘肃省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甘肃全省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和标准化服务水平,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达到80%以上。
同时,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打造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支持将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利用村内闲置公共资源、租赁农村闲置住房、改造闲置学校等可利用的场所,积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
住宅小区养老服务配建达标率达100%
《规划》明确,建设普惠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养老服务配建设施达标率达100%;建成一批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乡镇建有率达到60%;甘肃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
《规划》指出,全面建立助餐服务网络。支持利用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一批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标准化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支持当地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推广邻里互助的助餐模式;因地制宜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流动餐车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便利老年人就餐。
同时,大力发展老年人助浴助洁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机构;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
此外,提升居家服务供给能力。组织和引导物业企业、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