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五”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十三五”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事项的通知精神(甘发改经贸〔2019〕2号),全省加油(气)站、油库项目有关调整事项发布实施。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流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精神,为切实精简审批事项,省上将全省加油(气)站及油库项目由目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我州辖区内的高等级公路和国省道干线服务区加油(气)站、油库项目由州发改委负责备案,其他项目于2019年6月1日起下放至县一级由县发改委备案。
二、进一步清理限制性规定,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按照省上通知要求,此次调整删除《规划》中“根据市州所辖区域范围,分销油库辐射半径控制在100公里左右,避免同一区域内重复建设”的规定。
三、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有效提高布局站点落地实施率
在维护《规划》严肃性的前提下,对未列入《规划》且急需调整建设的个别站点,如符合国家布局距离要求,由州发改委审核同意后按权限予以备案。
请各县市发改局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项目备案制的要求,效简化项目前期手续,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全州成品油及天然气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