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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文化旅游标杆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10-15
联系人姓名 倪**
联系电话 183********
留言人Email 2********0@qq.com
留言人单位 甘肃省**********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领导您好!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文化旅游标杆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碌曲县发改委项目批复已完毕,于2021年2月招投标完毕,施工合同于尕海镇人民政府已签订完成,工程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至今一分工程款未支付,此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为何资金没有着落,难道咋们政府机构对建筑工程法规置之不合理吗?让老百姓如何信服寒心,“为人民服务”只是口号?j敬请领导重视解决!此项目牵扯上百个家庭的收入来源,牵扯社会维稳,谢谢
回复人名称 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21-10-25
回复内容 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经我们查证,答复如下:
    甘南州发改委没有审批过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文化旅游标杆村项目,也没有下达过该项目投资计划。经向碌曲县有关部门核实,碌曲县于2020年11月24日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批,但未下达投资计划。碌曲县尕海镇人民政府在投资计划未下达的情况下,自行开展项目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导致项目工程款无法落实等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您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拖欠工程款问题。同时甘南州发改委作为上级主管部门,也将对此类无投资来源、提前开工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