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咨询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11-05 |
联系人姓名 | 黄** |
联系电话 | 136******** |
留言人Email | 1********7@qq.com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公司是以开发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主业的专营化公司。自7月份暂停备案以来一直未予以开放备案,致使我公司经营陷入极度困难状态。现咨询问题如下:一、预计开放备案的时间。二、自7月份至今暂停备案的原因。请领导予以释明。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fgw |
回复时间 | 2024-11-05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咨询》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 根据 《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发改投资[2023]489号)中“第六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共同的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家和省政府对项目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根据省上文件规定由县级进行备案。 基于您咨询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县级部门。 欢迎继续关注、支持发展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