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在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建筑上建立“光伏电站”的政策咨询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12-1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司养殖和种植大棚已取得“农业设施产权政”,为提升农业园区的效益,有计划在大棚上建设“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不知道是否符合政策! |
回复人名称 | fgw |
回复时间 | 2023-12-13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结合我委职责,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 若您想在养殖大棚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议您与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沟通衔接,了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等手续办理的详细政策要求。 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