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投诉虚拟货币挖矿偷电便宜电行为 浪费国家资源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2-09-19 |
联系人姓名 | 杨** |
联系电话 | 136******** |
留言人Email | z*********5@yeah.net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投诉主题:利用国家电网资源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洗钱等行为 投诉地点:甘南州舟曲县博峪镇博峪四级电站 投诉人员:甲方:王拂成 乙方:王翔 王翔在2022年8月25日在金昌被举报进行虚拟货币挖矿 被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督办关停数个虚拟货币矿场 王翔个人电话15214177776 以下内容为 甲乙两方签定合同的部分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合作运营事宜 甲方提供丰水期共计 8000KW/H 电力供应,全年到户价格不超过每千瓦时 0.35 元,枯水期电站发电量全部供给乙方使用,具体可用电量根据交时发电量为谁: 2.甲方提供乙方 3150 千伏安变压器 3台及相关配电设备用于乙方从事虚拟货币挖矿 |
回复人名称 | fgw |
回复时间 | 2022-09-26 |
回复内容 |
经我委会同舟曲县相关部门实地核查,举报内容属实。 经核查,“挖矿”人员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自治州于9月1日到达博峪四级水电站,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开始组装矿机,但由于该电站发电量不足无法正常开机运行,截至目前还未发生挖矿数据提交。目前已清退“矿机”,按程序处理相关人员及电站负责方,并作出承诺不再进行“挖矿”。我委将按照国家及省上要求,做好监督和监管,杜绝今后发生此类事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