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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平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发碌曲县青走道水库综合项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开发符合国家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应当科学论证,并明确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禁止新建小水电项目。”青走道水电站属于新建类项目,不符合“条例”规定,暂缓开发。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人:丁国荣 0941-8213296 13909410615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