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格桑嘉措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性质,在建设指标上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协调解决消纳及外送等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调整我州能源结构,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注入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有着重大意义。2024年全国开展重新划定基本草原工作,明确要求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草原的,要提供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依据或政府部门已批复的新能源规划,作为划出基本草原调整划为非基本草原的依据,甘南州划定基本草原的数据还没有上报省级审核,因此建议卓尼县选址光伏区域:一是选址应选沙化退化草原,并且未进行修复治理的区域;二是降雨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区域;三是依据已批复的新能源规划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划调出基本草原范围后按相关规定取得林草审核同意后开工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我委已委托相关设计总院编制完成《甘南州新能源基地规划及外送方案研究报告》《甘南州新能源基地一体化规划》,规划了总规模2860万千瓦(其中光伏1800万千瓦,风电600万千瓦,抽水蓄能160万千瓦,新型储能300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新能源基地,谋划了多条外送通道,其中包含卓尼、玛曲等多县市。下一步,我们争取将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纳入省级“十五五”相关规划。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人:丁国荣 0941-8213296 13909410615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