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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玛曲打造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甘南州草原碳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州政办函〔2023〕53号)要求:
“为节约开发成本、提高开发效率,全州草原碳汇工作由州上统一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草局,甘南国投集团作为全州草原碳汇项目开发实施主体,全权负责全州草原碳汇资源开发及方案编制、减排交易、项目收益分配等全流程工作”,该文件是全州草原碳汇开发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所以无法单独支持玛曲县试点。
今后,我们将协同住建部门积极稳妥有序开展碳达峰工作,我州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尚未全面形成、新能源产业也处在发展初期,不能提前达峰;或者出现运动式减碳“碳冲锋、碳跃进”等情况,确保2030年甘南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碳达峰。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联系人:王鹤鸣 0941-8220788 13893973919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