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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学忠委员:
你在州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我州“青年之家”建设项目列入州级项目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甘南州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州政发〔2018〕69号)、《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24〕517号)等文件,目前暂无符合“青年之家”建设项目的投资领域,也无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渠道。如合作市亟需建设“青年之家”,建议合作市相关部门紧盯政府投资及债券等项目投资导向,积极筹备谋划相关项目,及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有支持渠道后全力申报,我委将对符合投资导向的项目进行积极申报,大力争取。
最后,感谢你对“青年之家”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共青团工作开展建言献策。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