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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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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A

次知加木措、阿智合代表:

你在州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以电带薪,减少生态破坏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以电带薪,减少生态破坏的提案》非常切合州委州政府“五大生态”建设的实际,对此我们高度重视。

“十二五”期间,实施了“以电代薪”项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在2015年-2017年启动实施了以电代燃料项目,我州个别水电站在项目实施后,水电站周边群众确确实实享受到了每月100度的免费用电和超出部分的优惠电价,为群众带来切实的实惠,“十三五”规划中未列入“以电代薪”项目。我们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增加农牧民收入,以解决“以电代薪”的费用问题。碌曲县“十四五”第二批总投资16亿元,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落地开工,项目约占地12800余亩,其中投资2亿元,配套建设330KV汇集站一座。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为609355.775MWh,年产值约15296.73万元,可节约近45.93万吨标煤,减少烟尘排放量约2.0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26.13万吨,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实现营收13100万元、上缴税收2115.17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衔接协调国家及省发改委,加大“以电代薪”项目的争取力度,提高生态补偿和有效利用率,并发挥效益。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改委农村经济和地区振兴科

联系电话:0941-821263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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