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正文
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 来源:

A

文建斌、敏文海、尕藏罗哲、王元龙、康生福、杨继荣、刘颖武委员: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合作市人民医院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我委认真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填补合作市无县级综合医院的空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我委通过指导合作市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方式,已落实合作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7亿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作市东城新区内,按照二级医院标准建设,规划设置住院床位450张,日门诊量600人次/日,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医疗综合大楼(门诊住院综合大楼、住院综合楼、急救中心)41300平方米,感染病区综合楼(含应急物资库)600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房(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间、液氧站、门房)700平方米。该项目由合作市文旅交建公司实施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工程土建建设任务,正在实施内部装修。我委将继续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理顺机构编制,加强项目管理,履行建设程序,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41-8212595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