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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得祥、陈磊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或集中充电棚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管理办法内明确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且目前投资建设充电桩为电动汽车充电桩,无电瓶车充电桩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争取早日完成全州充电桩覆盖。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