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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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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 来源:

更尕委员:

您在州第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建立黄河流域玛曲段水源涵养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第068号)转由我委办理。

建议一:州上协调中央和国家、省直有关部门采取流域内补偿的方式,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设立国家征收流域生态补偿金,由黄河中下游用水省份对上游水源保护省份给予补助。国家可通过水资源税费改革,在落实水权制度和水量分配的基础上,对用水地区和单位适当征收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由中央财政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助给水源涵养区,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及相关项目的支出。

建议二:州上协调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健全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以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草原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和监管,为治理、修养和保护水源涵养区草原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功能提供可靠依据。

我委对以上两方面的建议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省上为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甘肃四川两省政府于2021年9月签订了《黄河流域(四川-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黄河干流四川、甘肃段(黄河干流甘肃省、四川省为左右岸)开展首轮试点。设定的考核目标为两省境内黄河流域国控跨省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标准,资金方面四川、甘肃两省按照1:1的比例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黄河流域川甘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内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在与四川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目前省上正在与青海、宁夏积极开展协商,加快建立与接壤省份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对于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方面,我州一直积极向上级部门呼吁建议,提高农牧民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标准,将甘南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禁牧标准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由21.67元/亩和3.35元/亩均提高1倍,并作为永久性惠民政策长期落实。草畜平衡方面,我州成立了甘南州草畜平衡超载牲畜核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草畜平衡超载牲畜核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目前减畜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内能全面完成减畜任务。

三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09号)文件,全国50个县列入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我州迭部、玛曲、卓尼3县列入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目前迭部、玛曲、卓尼县根据国家、省上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了国家中咨咨询公司评审,已修改完成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待国家发改委批复后将对试点任务予以支持。

四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利用玛曲县属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和甘南山地水源涵养重要区的资源优势,开展流域现状调查,提高玛曲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测算中的转移支付系数,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力度。

五是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关于印发《推进黄河流域甘肃段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财资环[2021]20号)要求,我州将抢抓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平台的机遇,在现有成果基础上,搜集整理黄河流域甘南段河道径流量、用水效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流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排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摸清资源本地现状,为推进建立综合生态补偿提供数据支撑。目前国家级省级平台均已建立,我州已建成“智慧甘南”生态大数据平台,并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大数据平台及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项目库,争取“十四五”期间实施。

下一步,我委将全力配合迭部、玛曲、卓尼三县加快推进综合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为玛曲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经验支持和数据支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政策和资金,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多种转化路径,加快建设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甘南州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