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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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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A

李金子曼代表:

你在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卓尼县大峪沟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我州文旅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我委认真研究,并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委充分考虑卓尼县文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大力支持卓尼县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安排大峪沟景区中央预算内资金2.2亿元,进一步提升了卓尼县大峪沟景区基础设施条件。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省上投资导向,积极争取文旅项目,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大力支持卓尼县大峪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并督促卓尼县加快大峪沟创建5A级景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建成发挥效益,有效提升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为卓尼县大峪沟景区早日创建成为国家5A级景区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41-8212595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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