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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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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 来源:

A

曹虹代表:

你在州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清洁能源应用的建议》,已由大会秘书处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省发改委已下达甘南州“十四五”第一、二批新能源光伏指标110万千瓦,后期我州将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及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的玛曲措隆贡玛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进一步加大甘南州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力度,发挥甘南绿色能源资源禀赋优势,减少煤炭使用及碳排放。同步,加大景区电动观光车、乡村电炕等清洁替代项目建设,助力甘南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助推甘南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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