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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春代表:
你在州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项目配套资金及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涉藏工作的意见》(中发〔2020〕22号)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新疆、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521号)文件中明确说明
“取消四省涉藏州县公益性项目州、县两级地方投资”。为确保涉藏专项项目保质保量建设完成,经我委多次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后,2021年以来每年争取落实甘南州涉藏专项省级配套资金2.1亿元。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努力提高涉藏专项项目的支持比例和省级配套资金落实,尽量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问题,避免形成资金缺口,加大县级政府财政压力的问题。
最后,感谢你对舟曲县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项目工作,为舟曲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