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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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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 来源:

A

杨振林、安建坤代表:

你在州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对夏河县大夏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投资力度的建议》(第50号)转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合我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现结合我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就你提出的“州政府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夏河县大夏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甘加镇生态保护与修复需求实际,帮助解决黄河流域甘加镇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建设资金,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切斜,持续改善大夏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议答复如下:

自2019年国家启动黄河战略以来,国家、省级各个层面都非常重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前《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已明确支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建设工程中的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原生地带性植被、珍稀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黄河重点生态区建设工程中的“三化”草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项目。省级规划也已明确了相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其中森林草原保护工程中包括了甘南州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工程,水源涵养提升工程中包括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工程;黄河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项目其他黄河支流水源涵养提升中包括了大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程。尤其是自2021年启动《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来,涉及草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7个方面的项目在甘南州全面实施,2021年-2023年安排夏河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7645万元,其中2021-2022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落实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200万元,2023年考虑到甘加草原湿地的退化现状和修复的紧迫性,安排夏河县甘加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000万元,用于改善和修复甘加草原湿地退化现状。除山水项目外,2021-2023年累计安排夏河县中央财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6004万元,用于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安排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1170万元,用于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生态保护和修复。上述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夏河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进一步提升了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今后,我委将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加强衔接协调,会同夏河县积极组织开展甘加区域草原、湿地现状调查,加大该区域生态保护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及项目争取工作,推动夏河县纳入各级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划的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促进夏河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力构建黄河上游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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