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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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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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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和平、才让扎西、党九3位代表:

你们在州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玛曲发展光伏能源建设的建议》,已由大会秘书处批转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玛曲县在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等地储备光伏建设用地49.1万亩,可建设光伏电站装机约1200万千瓦。根据玛曲光照资源、土地储备情况,经州新能源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玛曲县光伏发展列入《甘南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在2021年已实施玛曲县5万千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并网发电,产生效益。

由于玛曲县现有电网输出条件有限,目前无法开发现有全部光伏资源,下一步,我们将协调电力部门全力打通玛曲向外输电通道,加大玛曲县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电话:0941-8213296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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