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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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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二次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17 作者: 来源:

王志远代表:

您在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作市妇幼保健站和疾控中心改扩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我委认真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合作市妇幼保健站和疾控中心项目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按照国家标准下达过项目建设资金。按照规定,国家投资项目采用销号制,已落实过且资金一次下达完成的项目不再重复下达。今后国家将加大对公共卫生设施项目的建设力度,我们也将根据投资导向积极进行申报争取。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41-8212595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二次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