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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1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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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办〔2018〕61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杨武代表:

您在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对卓尼公路建设的投资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2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卓尼县地处青藏高原,高寒阴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气候多变,水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在环境保护整治过程中,卓尼县境内大部分砂石料厂关闭,砂石料严重紧缺,导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造成工程建设成本增加,致使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加之卓尼县经济基础薄弱,自筹及配套资金能力有限,交通建设资金缺口很大。

我委对该建议十分重视,会同交通、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目前,由于省道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取消,地方财政困难,各县市均面临交通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和省上给予卓尼县公路建设方面投资补助的支持,同时,建议卓尼县采用PPP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八年八月一日

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州政府督查室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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