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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 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1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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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办〔2018〕585号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

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梁明光、孔向花代表:

您们提交的《关于加大对碌曲县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就答复如下:

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在不断增加,需采取集中进行处理。目前,处理碌曲县城区及周边乡村生活垃圾的垃圾场——碌曲县粮站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已达到满负荷,且处理工艺简单粗放。

为了加快推进我州全域无垃圾及彻底解决碌曲县群众生活生产带来的影响和环境安全,修建碌曲县垃圾处理场项目刻不容缓。建议您们按照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提出西藏及四省藏区以及南疆四地州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的规定,以此为契机,抓住政策导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争取将碌曲县垃圾处理项目纳入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中,申报生态文明专项建设资金。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碌曲县环境卫生面貌,优化生态环境和美化城市的生活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碌曲县城市生活垃圾和周边乡村垃圾的集中科学化、无害化处理问题。

感谢您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加快甘南州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给予大力支持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抄送:州人大代工委、州政府督查室、碌曲县政府办公室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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