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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办〔2018〕61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旦知杰布、东知布、旦正加、拉毛才让代表:
您在甘南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夏河县博拉乡至吉仓乡通乡油路建设的建议》(第173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修建的夏河县博拉乡至吉仓乡通乡油路建设项目,其中吉仓乡位于夏河县南部,东接合作市勒秀乡,南接碌曲县阿拉乡,西连碌曲县西仓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并且由于该项目涉及4个乡镇及农牧民村庄,对当地群众和乡镇工作以及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该项目的建成,将改善当地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从而确保当地群众与全州人民一起完成脱贫梦、小康梦。
我委对该项目十分重视,多次赴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已将该项目纳入甘肃省“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中。项目名称:S326线武山至碌曲公路卓尼至碌曲段二级公路(含S582博拉至阿拉三级公路),全长140.44km(短链9.686km),其中S582博拉至阿拉公路全长32.53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项目估算总投资49.4亿元,建设年限为2016年—2020年。目前因全省停止二级公路收费,项目融资陷入困境,导致全线开工时间推后。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该项目建设资金,力争尽快启动并开工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八年八月一日
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州政府督查室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