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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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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4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2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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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地区〔2018〕 号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4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房小东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兰州新区“舟曲产业园区”的提案》(第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3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0]93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方案》)精神,经中组部积极协调,兰州市为我县在兰州秦王川新区安排了1500亩建设用地,用于建设舟曲“8·8”灾后恢复重建转移安置区,其中生活区600亩,产业园区900亩。在兰州市及兰州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帮助和积极协调下,生活区内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已于2012年全面建成投用。

二、产业园区基本情况。省政府批准的《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划定了舟曲县产业园区建设用地,但考虑到兰州新区的整体规划和功能布局,兰州新区对《详规》中为舟曲县确定的产业园区建设用地进行了调整,经舟曲县多次与兰州新区相关单位协调,由兰州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向舟曲县出具了《关于舟曲产业园选址意见的函》(新规土函字[2013]636号),重新确定舟曲县产业园选址在纬五十四路以北、经三十六路以东、经三十七路以西规划的物流仓储用地,总面积约951.272亩。但该土地属基本农田, 且尚未征收,为有条件建设区,不在近期规划内,暂不能将土地供应。后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到兰州新区协调,计划在兰州新区甘南园区内为舟曲划拨900亩土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十三五”藏区项目规划。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兰州新区管委会的衔接沟通,确保早日落实兰州新区舟曲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同时,对兰州新区舟曲产业园区的项目,加大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以“高新尖”产业为基础,注重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资源型产业深度开发项目的谋划与包装,有力促进舟曲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州的经济工作,多为甘南经济发展的发展建言献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督查室、舟曲县人大、县政府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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