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通过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价格信号引导作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要求省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结合甘肃实际,《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出台。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推动集中式光伏和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光热发电等所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其中,为衔接好新老政策,存量项目中的扶贫类、特许经营权类、分布式光伏、平价示范和光热发电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起入市交易。未直接入市或未聚合参与市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默认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每月按现货市场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全部新能源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结算。
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月开展差价结算。当现货实时市场新能源交易均价低于机制电价时,按差价补偿发电侧,补偿费用由工商业用户分摊;反之,扣除差价反哺工商业用户。
三是完善与新型电力系统相适应的电力市场体系。同步修订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和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出台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政策、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加快完善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为新能源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机制电价政策设计上,以既支持新能源发展,又确保工商业到户电价基本稳定为原则,统筹考虑存量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
当前,甘肃省新能源电量入市比例达83%以上(省内入市交易电量加外送交易),呈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特征。经过多年努力,甘肃建成了空间范围覆盖省内、省间,时间周期覆盖年、月、周、日、实时的全形态、全品种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交易机制不断优化,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加速衔接,价格信号有效传导,市场主体运营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市场配置电力资源效率持续提升,本次改革落地执行基础条件较好。甘肃省机制电价政策,整体利好新能源发展,从长远看,市场机制作用下,将促进新能源装机结构优化调整,风电及其上下游产业链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推动光伏产业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将加速技术迭代,淘汰低效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次改革,居民和农业用户不受影响,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仍按照《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