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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发布日期:2022-05-16 作者: 来源:

为持续深入推进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司法厅下发文件,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明确了目标任务,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更加合理;二是明确了政府定价范围。对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其他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形成;三是改进政府定价方式,对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由公证机构在不超过政府规定最高上限价格的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四是健全价格调整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基本公证服务价格,健全公证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五是规范公证机构价格行为,公证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首页公示公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完善收费减免政策,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七是突出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宣传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突出介绍公证服务费用减负举措,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权益,增进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的了解认识,推动公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关切,妥善解决公证服务价格问题,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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