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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改革启动 盐价有望下降
发布日期:2017-03-1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沿袭了上千年的盐业政府垄断体制终于在今年年初被打破。自2017年1月1日起,盐业将迎来其市场化的新格局,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持续近30年的食盐专营时代将结束,这意味着以往食盐企业定区域、定产品、定价格销售的模式已成为过去。

那么,全面放开食盐价格后,会不会引发盐价大幅涨价?天价盐是否会出现?舌尖上的安全又该如何保障?跨区域经营是否顺利?近日,记者对我州盐业市场做了采访。

盐价居高不下现象即将结束

盐改带来的市场化,打破了盐业公司的垄断地位。据了解,目前我州除甘南盐业公司,已有甘肃武阳盐化甘南分公司一家公司取得了食盐经营资格,另外还有两家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作为专营主体盐业公司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既从事盐政管理,又从事盐业经营,各级盐业公司垄断食盐销售,盐价居高不下,从1元一袋一路看涨,现在基本维持在2—2.5元。且存在隐形涨价现象,由过去500克一袋到400克一袋,再到320克一袋,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分量的减少其实是生产商供销商的隐性涨价行为。老百姓一直吃着不是价格在涨就是分量在减的高价盐。

记者在世纪华联超市、华东超市、佳美超市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各超市所出售的400克装食盐均从甘南盐业公司采购,批发价是90元一包,每袋是1.8元,超市售价2—2.5元左右。

作为生活必备品的食盐,家家户户每天都在消费,盐价的看涨看似几角,而长年累月的积累和千家万户的消费却也是数以千万计的利益。

新进入市场的武阳盐化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的400克装食盐,批发价是75元一包,每袋1.5元,3月10日后,400克装也会换成500克装,而批发价将不会变。

据了解,正在办理经销许可的其他盐业公司也向超市报出了每袋1.2元低价。

华东、世纪华联等超市更愿意购进批发价更低的食盐,并表示,将会按照批发价来定价出售,预计将会低于2元。盐价居高不下现象即将结束,随之而来的是市场化下盐价不但不会大幅涨价,而且会在竞争机制下,价格会有所下降,让老百姓吃上量更足价更低的食盐。

多方联动确保百姓吃上放心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古以来,食盐被视为“食肴之将”“生民喉命”,食盐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不仅无可取代,更是食品安全的基础所在。食盐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社会的稳定。

从1月1日起执行的食盐改革中,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食盐改革如何确保食盐质量和食盐供应安全?

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需要盐务管理局、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等部门一起配合,对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实行更严格的规范条件,建立食盐质量追溯体系,让百姓吃上放心盐。

此前,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也明确提出,“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规定“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任何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食盐,依法给予重罚。

而对消费者来说,购买食盐时可选择的范围更大,更要注意认准正规的食盐经销商和大型超市,并尽量选择日常食用的熟悉品牌,绝不能购买散装盐或来历不明的盐。

甘南盐务公司是我州盐业安全的“护航者”。公司副经理张永涛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盐业市场,我们将不断提高依法治盐、依法管盐水平,确保食盐安全、普及碘盐供应、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严厉打击低价冲销市场等各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我州盐业市场秩序稳定。”

跨区域经营并非一帆风顺

此次盐业改革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允许食盐生产企业进入市场销售经营领域,并且放开此前的跨区域限制,也就是可以跨省卖盐。

但是,盐业改革四十多天来,我州舟曲、迭部、夏河、临潭等县,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运来的食盐却屡屡被查扣和禁止售卖。

2月14日,甘肃武阳盐化公司甘南分公司200多包食盐被舟曲盐务管理局查扣;迭部、临潭、夏河等地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阻挠食盐销售。

明明新规定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允许跨区域经营,为何还会遭到扣押?涉事盐务局给出的说法,主要是为了规范食盐市场,便于加强监管。

记者就食盐被查扣一事,电话采访舟曲盐务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甘肃武阳盐化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是在合作注册的只能在合作经营销售,不能到舟曲来,要在舟曲销售,就要在舟曲注册开设销售点,这样有利于监管。”

甘肃武阳盐化甘南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面向全州市场的公司,经营范围并非只限制于合作地区,而注册地并不是经营地。

2016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就食盐企业销售管理专门作了解释: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可以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客户;通过自建分公司进行食盐销售业务自建的分公司不得委托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单位、个人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记者发稿时,武阳盐化现已运回了所查扣的食盐217包,对于剩余的21包盐,舟曲盐务管理局表示,武阳公司可以凭当时开具的查扣发票前来领取。

盐改带来了市场化,自然也就引入了竞争机制,这必然将打破当地盐业公司的垄断地位,长期以来盐业的地方垄断机制早已形成一套固有的“利益圈”,而市场化机制必然也会“动了他们的蛋糕”。

毋庸置疑,此次盐业改革已经实现诸多突破,在我们早已实现社会主义市场化经济的今天,盐业不能落伍,既要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又要保障老百姓吃到更实惠的食盐,接下来的盐改无疑还将继续面临攻坚克难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政策高度提高改革效率、尽快完善具体措施,让改革方案完整落地,让消费者早日分享到盐改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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